台北國際航空站回饋金補助社會福利實施要點
一、台北國際航空站(以下簡稱本站)為使機場回饋金有效使用及管理,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補助社會福利之資格及項目如下:
設籍於台北松山機場噪音防制區內之住戶,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地方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列冊在案者。
(二)急難救助: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1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致生活陷於困境。
2負家庭主要生計者,罹患重病、失業、失蹤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限於困境。
三、申請本要點之補助社會福利,每戶每年以一次為限。
四、補助金額:
(一)地方政府低收入戶列冊在案者:每戶最高上限新台幣五千元整。
(二)地方政府中低收入戶列冊在案者:每戶最高上限新台幣三千元整。
(三)急難救助金:每戶最高上限新台幣五千元整。 五、申請補助社會福利,應由各區(市)公所檢附下列文件,送請本站審查通過後,由各區(市)公所依台北松山機場噪音防制
區內之各里當年度之分配金額內辦理核銷及撥款:
(一)地方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列冊在案者:
1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2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並加蓋與正本相符之戳章。
(二)急難救助:
1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2醫療診斷書;繳費收據;身心障礙手冊;失業求職登記表;失蹤報案證明;死亡證明書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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