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場地暨租用辦法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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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松山機場國際會議廳開放外界申請租用,階梯教室僅提供松山機場駐站單位申請,ㄧ律採線上申請方式,在申請前可先查詢可租用時段,並請務必詳細閱讀租用相關規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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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收費及設備租用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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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費標準及設備說明 |
| 場地名稱 |
容納人數 |
時 段 / 費用 |
| 上午(08:30~12:30) |
下午(13:30~17:30) |
全天(08:30~17:30) |
| 國際會議廳 |
約可容納150人 |
15,000 |
15,000 |
30,000 |
| 階梯教室 |
約可容納196人 |
2,000 |
2,000 |
3,000 |
| 費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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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會議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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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階梯式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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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階梯式教室應繳交場地使用費(半日二千元、全日三千元)及場地清潔費五百元(用餐一千元)、視聽設備操作費(半日一千元、全日二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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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及設備
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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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會議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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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器、影片媒體系統、錄放音系統、無線電麥克風、錄影系統、翻譯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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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使用會場基本設備包括一般照明、空調、基本型式之桌椅擺設以及直立式與桌上型麥克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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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會場佈置、供應及會場服務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會議廳內除攜帶式礦泉水外禁止飲用茶水、飲料及餐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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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席台後之牆壁為銀幕專用,切勿張貼任何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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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階梯式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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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線麥克風、膠片式投影機、錄放音系統、VCD系統、無線麥克風、單槍投影機、放影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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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會場佈置、供應及會場服務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階梯式教室內禁止飲用茶水、飲料及餐點、(攜帶式礦泉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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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 註 |
1. |
視聽設備之使用,原則上由本站工作人員操作。 |
2. |
視聽設備因使用單位人為之疏忽而致毀損,使用單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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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單位應配合本系統程式辦理。 |
4. |
使用錄放音系統者,請自備錄音帶。
使用中遇有問題請逕洽中控室:8770-3555、8770-3518。 |
5. |
租借服務電話:8770-3420陳先生、FAX:8770-3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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