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喔,但沒關係,這並不影響您對網頁資訊的讀取!
台北松山機場頁首動畫

 
中文版
英文版
兒童網站
   
:::  網站導覽
_ 松山機場簡介
班機查詢
兩岸直航班機資訊
交通設施
場站服務
搭機注意事項
國內線核定票價
台北食宿旅
相關網站
飛安宣導
禁止隨身攜帶物品
航空噪音防制
機場回饋金
遺失物招領
文件申請表格下載
意見調查
政風園地
旅客問答集
災害防救聯絡電話
公告事項
無障礙服務專區
線上申請
民意論壇航空用語中英文對照
松山機場50週年特別報導
:::

 

「台北國際航空站航空噪音改善執行小組」第四次會議會議紀錄
一、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 地點:本站三樓會議室
三、 主席:林主任信得 記錄:
四、 出席者:
       王副召集人大鈞
       陳副召集人長裕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
       國立交通大學運研所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黃律師碧芬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醫學大學
       國立成功大學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五、列席者:
       台北市政府
       台北縣政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本站李副主任
       本站航務組
       本站會計室
六、召集人致詞:(略)
七、承辦單位報告:(略)
八、討論提案:
   提案一:討論審查已完成之航空噪音防制設施住戶資料。
   說 明:
     (一)依據90.04.25「台北國際航空站噪音改善執行小組」第二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相關資料將於會議中提供。
   討 論:略
   決 議:
     (一)本(第二)批已完成「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案」計一八
        八戶,補助金額共計新台幣壹億伍佰捌拾壹萬伍仟陸佰零
        參元正(下埤里:33戶,計19,540,399元;行仁里: 155
        戶,計86,275,204元),審查通過。
     (二)有關補助經費核撥的數據,請噪音小組審慎核對。
   提案二:討論研訂「台北松山機場周圍地區學校、圖書館及醫療機構
       航空噪音防制經費補助工作相關資料」及「台北松山機場周
       圍地區學校、圖書館及醫療機構航空噪音防制設施電費、維
       護費補助工作相關資料」之申請流程及表格格式。
   說 明: 參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89.09.01修正之「各機場周圍地區航
       空噪音防制經費補助工作計畫」修訂。
   討 論:
     (一)賴委員榮平意見:
       1.不一定只限於合格建築師,有防音工程經驗的公、民營機
       構,應該也可承作學校之噪音防制工程。
       2.有關設計規劃、施工應可合併成一個設計施工團隊,不一
       定要分開辦理。
       3.有關補助學校之防音工程各項目內容應訂規範,如防音門
       、防音窗、通風消音箱等,以供學校參考。
       4.有關初審、複審、會勘及完工檢查部份應訂定要審查之項
       目及規範,以供審查者遵循。
     (二)郭委員宏亮意見:
       1.因防音工程屬特別章法,不一定只限於合格建築師才可承
        作。
       2.通風消音箱項目,頓數部份應改成通風量,並加以規範。
     (三)王委員大鈞意見:有關初審表及複審表格式應再修正。
   決 議:
     (一)依各委員意見修正「台北松山機場周圍地區學校、圖書館
        及醫療機構航空噪音防制經費補助工作相關資料」如附件
        。
     (二)「台北松山機場周圍地區學校、圖書館及醫療機構航空噪
        音防制設施電費、維護費補助工作相關資料」於下次會議
        提報討論。
   提案三:有關台北市蘭州國中等四校第一期航空噪音防制工程經費尚
       未執行完畢部份,是否應請其繳回,另該四校第二期航空噪
       音防制工程經費擬重新分配,請討論。
   說 明:依87.09.2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管六(87)字第二九○五六號
      函,查台北市蘭州國中等四校第一期航空噪音防制工程經費計
      新台幣230,460,136元整已核撥在案,支票號碼為BB9494228
      乙張。
   討 論:
     (一)喻委員台生意見:請四所學校定期提供工程執行進度表,
        以供噪音小組參考。
     (二)王委員大鈞意見: 希望本(90)年年底前,各學校均能完
        成第一期航空噪音防制工程項目。
   決 議:
     (一)第一期航空噪音防制工程未完成之學校,務必在本(90)
        年年底執行至施工階段。
     (二)該四校第二期航空噪音防制工程經費仍依89.12.13台北國
        際航空站噪音改善執行小組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並依
        「台北松山機場周圍地區學校、圖書館及醫療機構航空噪
        音防制經費補助工作相關資料」重新申請。
     (三)未來請學校將航空噪音防制工程補助款列入年度機關預算
        ,使航空噪音防制經費補助程序簡化。
   提案四:台北市蘭州國中第一期航空噪音防制工程完竣後使用設施所
       需之電費是否予以核撥,請討論。
   說 明:
     (一)依89.12.13噪音改善執行小組「第一次會議」提案三決議
        辦理。
     (二)惟蘭州國中於第一期航空噪音防制工程完竣後,並未針對
        空調設施裝設獨立之分電表,致使無法判定航空噪音防制
        設施實際用電度數。
   討 論:
     (一)徐委員茂濱意見:
        1.用電分析表中,民航局應分攤之電費比例,其公式有待
        商榷。
        2.若有分電表,則用分電表或歷年來同月份之電費推算民
        航局應分攤之電費比例。
        3.寒、暑假民航局應分攤之電費比例應予合理化。
     (二)郭委員宏亮意見:
        1.空調主機可視季節調整其需求量,可多利用通風消音箱
        。
        2.不正常的上課,民航局也應分攤電費嗎?
     (三)陸委員國強意見:
        1.若有分電表,又可控制空調主機運轉之時間,民航局應
        分攤之電費比例應可合理化。
        2.至於電費罰款部份,不應由民航局分攤。
     (四)喻委員台生意見:
        1.以契約容量方式計算電費時,應回歸至設計層面加以考
        量。
        2.先補助蘭州國中二分之一之電費申請,後續可委託機電
        專家進行相關研究案,以提供建議參考。
     (五)賴委員榮平意見:
        1.民航局、教育局及學校應共同負擔有關航空噪音防制工
        程所需之電費
        2.成立一小組來討論航空噪音防制工程電費補助之機制。
     (六)林主任意見:未來學校電費採行定額補助,較具可行性。
   決 議:同意補助蘭州國中本(90)年一月至八月之電費,另請噪音小
      組幹事研究電費補助之合理性方案,提下次會議討論。
九、臨時動議:
   提案單位:台北市三民國中
   提 案:本校第一期航空噪音防制工程經費補助申請乙案中,有關空調
      工程之能源採用瓦斯,其瓦斯費是否給予補助,請討論。
   討 論:略。
   決 議:請三民國中仍依「航空噪音防制經費分配及使用辦法」第五條
      第二項規定,以電力為能源,以符正辦。

十、散會時間:十三時四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