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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隨身攜帶物品
飛機上全面禁止吸煙,並全程禁用行動電話、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各類遙控發射器(如電動玩具遙控器等)、CD唱盤、其他發報類電子用品。另外,錄影機、電子遊樂器、電腦及週邊設備、計算機、調頻收音機、電視、電子刮鬍刀等電子用品於國內航線亦全程禁用,國際航線則於起飛及降落階段禁用(飛行一萬呎以下)。
請勿攜帶下列物品上機以維飛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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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劑 傳染物
如:殺蟲劑、除草劑、活性濾過性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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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蝕物(劑) 如強酸、強鹼、水銀、鉛酸電池等
強氧化劑 如漂白劑(水、粉)、工業用雙氧水等
爆裂物 各類槍械彈藥、煙火、爆竹、照明彈等
易燃品類 如汽柴油等燃料油、火柴、油漆、點火器等
高壓縮罐 如罐裝氣體、潛水用氧氣瓶、噴漆、殺蟲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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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類 其他違禁品
如:磁化物(磁鐵)、攻擊性、 刺激性物品及其他影響飛安之物品
(如刀劍棍棒纇、弓箭、防身噴霧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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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問,請向航空公司洽詢,謝謝您的合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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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手提、隨身攜帶或託運上機之物品
須經航空公司同意始可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
無須航空公司同意可託運或手提上機之物品
無須航空公司同意必須託運之物品
禁止攜帶入境的物品
禁止攜帶出境的物品
旅客攜帶電訊管制物品
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種類及其禁止使用規定